学院简介
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1937年在桂林开始办学的原省立广西大学文法学院法律学系。1941年,法律学系划入原国立广西大学法商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广西大学法律系师资和学生全部并入中南政法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983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大学法律系正式恢复办学并于当年招收本科生,1994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97年9月,广西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2002年学院搬入文法楼(育林楼)现址办学。2009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11年成为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21年入选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立项名单。法学专业于2019年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9人,在校本科生650人,在校硕士研究生567人。学院目前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等3个重点研究平台。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法学会、教育部、司法部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等省部级课题36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及法学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四十年来,学院共培养本科和硕士毕业生7000余名,一大批校友投身法律实务界和法学教育界,有的已成为法律行业的精英。
近年来,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优化人才培养路径,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探索实践,“涉东盟高端法律人才的培养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项目获得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始终注重发挥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智囊团”作用,深入参与自治区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举办自贸区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等大型学术活动,为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保证和智力支持。
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制四年、法学学士学位)
广西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依托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立足于综合性大学学科背景和面向东盟的地缘特色,通过组织学科竞赛、模拟法庭、校外实践、法律援助等活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学习平台;深化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多渠道、全方位培养提高学生法律实务技能;注重培养学生法律信仰、职业操守、专业素养和国际视野,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着重培养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素养突出、实务技能娴熟,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和具备较高外语水平有能力面向东盟从事相关工作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围绕“1+10+X”的法学核心课程体系要求,本专业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21门专业必修课,民族与地方立法、海洋法学、涉外民事诉讼法学等多门专业选修课,同时还开设了东盟法、法律诊所、法律实务案例分析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实践实训课程。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选择范围宽,除考取各高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外,主要用人单位包括法院、检察院、党政机关(含公安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等,毕业生还可在人大、政协、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各类企业、行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近年毕业生主要去向
根据2020-2023年已落实去向毕业生的跟踪统计,法学本科毕业生的主要去向为:
(1)考入985、211高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或出国深造;
(2)考入公检法、党政机关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工作;
(3)应聘到律师事务所、企业行业组织从事法律实务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