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广西⼤学法学院的创办始于1937年,原省⽴⼴西⼤学⽂法学院于1937年2⽉增设法律学系并开始招⽣,办学地址位于桂林市李⼦园。1941年法律学系划⼊原国⽴⼴西⼤学法商学院。1953年全国院系调整,⼴西⼤学法律系师资学⽣全部并⼊中南政法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学)。
1983年3⽉,经⼴西壮族⾃治区⼈⺠政府批准,⼴西⼤学恢复设⽴法律系;当年9⽉,法律系恢复设⽴后招收的第⼀批法学专业本科⽣⼊学,1994年法律系开始招收和培养硕⼠研究⽣。1997年9⽉法学院正式成⽴。2002年学院搬⼊西校园⽂法楼(育林楼)现址办学。学院2009年获得法律硕⼠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法学⼀级学科硕⼠学位授予权,于2011年成为教育部⾸批应⽤型、复合型法律⼈才教育培养基地,2021年⼊选教育部⾸批“新⽂科”⽴项名单。法学专业于2019年列⼊国家级⼀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9⼈,在校本科⽣620⼈,在校硕⼠研究⽣534⼈。学院⽬前拥有⼴西壮族⾃治区⼈⽂社科重点基地、⼴西壮族⾃治区⼈⼤常委会地⽅⽴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治区⼈⺠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等3个重点研究平台。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重⼤项⽬、中国法学会、教育部、司法部和⼴西哲学社会科学等省部级课题4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及法学核⼼期刊发表学术论⽂60多篇。恢复办学四⼗⼆年来,共培养硕⼠和本科毕业⽣8500多名,⼀⼤批校友投⾝法律实务界和法学教育界,有的已成为法律⾏业的精英。
学院深⼊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围绕“⽴德树⼈ 德法兼修”育⼈⽬标扎实推进三全育⼈,努⼒建设培养新时代创新法治⼈才的⻓效机制。近三年来,法学院先后在发表国家级⾼⽔平论⽂、承担国家社科基⾦重⼤项⽬、探索国家和⾃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拓展涉外法治⼈才培养等⼯作中取得新的历史突破,⼈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院始终注重发挥国家和地⽅法治建设“智囊团”作⽤,先后参与创建实施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平台、中国-⽼挝⾼级检察官联合研修项⽬,承办中国-东盟区域法律协作论坛等,不断扩⼤⾯向东盟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和影响⼒,为服务国家“⼀带⼀路”⾼质量发展,推动全⾯依法治国提供理论保证和智⼒⽀持。
专业介绍
法学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制四年 法学学士专业)
⼴西⼤学法学本科专业是国家级⼀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依托国家级卓越法律⼈才教育培养基地,⽴⾜于综合性⼤学学科背景和⾯向东盟的地缘特⾊,通过组织学科竞赛、模拟法庭、校外实践、法律援助等活动,为学⽣提供良好的实践学习平台;深化与实务部⻔的合作,多渠道、全⽅位培养提⾼学⽣法律实务技能;注重培养学⽣法律信仰、职业操守、专业素养和国际视野,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才保障和智⼒⽀持。
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德树⼈、德法兼修,着重培养法学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素养突出、实务技能娴熟,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应⽤型、复合型卓越法律⼈才和具备较⾼外语⽔平有能⼒⾯向东盟从事相关⼯作的涉外卓越法律⼈才。
主要课程
围绕“1+10+X”的法学核⼼课程体系要求,本专业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理学、宪法学、⺠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政法与⾏政诉讼法学、⺠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21⻔专业必修课,⺠族与地⽅⽴法、海洋法学、涉外⺠事诉讼法学等多⻔专业选修课,同时还开设了东盟法、法律诊所、法律实务案例分析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实践实训课程。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指导及舞蹈科研⼯作。
就业去向
本专业毕业⽣的就业选择范围宽,除考取各⾼校硕⼠研究⽣继续深造外,主要⽤⼈单位包括法院、检察院、党政机关(含公安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等,毕业⽣还可在⼈⼤、政协、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各类企业、⾏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作。
近年毕业生主要去向
根据2021-2024年已落实去向毕业⽣的跟踪统计,法学本科毕业⽣的主要去向为:
1.考⼊985、211⾼校继续攻读硕⼠研究⽣或出国深造;29.70%
2.考⼊公检法、党政机关部⻔及其事业单位⼯作;29.20%
3.应聘到律师事务所、企业⾏业组织从事法律实务岗位⼯作。25.20%
4.考⼊国企等其他单位⼯作的,15.84%。